员工诉称因工劣,到门口透口气,却被店方违规解聘。昨日,从江岸区法院获悉,原武汉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12名员工将“老东家”告上法庭。
据介绍,今年1月29日至2月8日,“好又多”12名员工相继收到店方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理由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员工不服仲裁,遂将“好又多”告上法庭。
上班戴口罩仍熏得直流泪
昨日,记者来到黄兴28号,原“好又多”的招牌已成“沃尔玛”。
去年8月,“好又多”联合“沃尔玛”,闭店装修升级。今年1月27日,正式开业。
开业前,员工在怎样的一个下工作?遭解聘的员工提供了一段今年1月8日在店内拍摄的1分多钟的视频场景:场内仍搭着脚手架,几位穿着“好又多”工装的员工,戴着口罩,站在货架旁清理货物。
34岁的员工侯波介绍,当时戴口罩也不管用,嗓子呛着痛,眼睛被熏得直流泪,实在不下去,就去员工通道口透口气。
在这种下连续工作多日,他出现头晕、症状,多次去医院看病,但未查出病因。
由于工劣,数位员工分别向劳动局、市长专线12345、环保局投诉此事。
据店方相关人员介绍,1月23日,在员工工作20余天后,请相关检测公司采样,检测报告称室内空气达标。
但这个报告员工并不认可。侯波说,店方单方面委托检测的指标不全面,室内检测只针对一天定点采样而非一段时间封闭监测,这种检测得出的结论不具有力,而且检测结果确实与我们的切身体会不符。
双方争论的焦点:解聘是否违法
今年7月2日,12名员工状告“好又多”一事首次开庭。双方争论的焦点为:店方是否违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店方代理律师理由为,2014年1月27日,在上班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并围堵营业场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员工代理律师认为,店方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系违除。
她解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被告有义务在提供员工工作场所前首先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和评价,而事实上被告是在装修后未取得验收检测报告的情况下,要求员工在店内工作,其管理行为首先违反了法律的。
此外,根据庭审中员工提供的视频,及被告提交检测报告,也双方均怀疑工作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在不能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强令员工工作本身就违反法律。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6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权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记者冯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