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7日,在天河东靠近黄埔大道高架桥的桥角,一名电动车骑手“乱入”机动车道,险象环生。其实,广州自2006年开始就已电动车上了。 新快报记者王飞/摄(资料图)正在征求社会意见的“五禁”条例一石激起千层浪,省代表呼吁管理切莫“一刀切”
新快报讯记者董芳报道《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条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消息一出引发多方关注。新快报记者走访的部分依赖电动自行车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确对此措施表示反对,甚至有快递员称如果“禁电”将立刻辞职。
如果要“禁电”,他们说—
电动车销售者:
十年生意料月亏上万元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靠近客村立交桥下的段,聚集了六七家电动自行车店,其中张姐的店已经开了差不多十年。她店里出售的电动车全是产自广州番禺沙湾镇的一品牌。当记者告诉她广州拟对电动车出台“令”后,张姐立刻表示“不支持”。
她颇为委屈地告诉记者,之前要求不允许改装电动车,她出售的全是符合标准的锂电池电动车,每小时最高时速才18公里,相比加油的摩托车,速度不快又节能环保,是很多市民上下班和接送小孩的必需品,如果电动车上,肯定会对市民的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而对于她自己来说,更是斩断了其主要经济来源。
张姐称,前几年广州也曾要求不许电动车上,那段时间生意低迷,但之后“屡禁不止”,买电动车的人还是很多。“现在又说要禁电,这段时间人家肯定不敢买车了,我也不敢进货了。估计这两个月我要亏一两万。”
“有些骑电动车的是不太守交通规则,但问题出在人身上,为什么要禁售电动车呢?”张姐认为,应该首先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
天河东快递员:
送货快递费肯定涨
谢先生做快递员多年,每天要骑着电动车穿行在天河东一带,“几乎每天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都在电动车上,不骑让我怎么送货啊?”
谢先生说,做快递这一行是风里来雨里去的苦差,全靠揽件送货计件算酬,公司里99%的快递员都是骑电动车送货,如果将来“禁电”,他们是不可能骑自行车送货的,“一次装不了多少货,要往返多次的话,身体肯定吃不消,除非快递公司再多请人,那快递费肯定也要涨”。
谢先生称,传快递员们收入高,其实是“血压高”,因每天上都要时刻担心交通安全、货物安全,有时遇到态度差的货主还要忍气吞声,“如果将来不让骑电动车送货,我和我不少同事肯定要辞职,干不下去的”。
布匹市场店主:
4000多个档口怎么送货?
每天下午三时后,广州市海珠区的中大布匹市场周边便开始了“晚高峰”,大批送货的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挤占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整条瑞康变成一团乱麻。虽然这些两轮、三轮车严重影响道畅通,但若上,布匹市场4000多个档口业主的生意也将受到严重影响。
一家专卖牛仔布料的档口店主告诉新快报记者,每家档口每天发出大量布匹,虽然次数多,但数量不太大,基本都通过电动车和摩托车运送,不仅要雇个体送货仔,自己店里还专门买了两台电动车送货。“我们也担心店员骑电动车出事故,但目前没办法。如果要电动车摩托车上,希望在立法前先解决我们送货的问题。”
代表有话说
省代表:
应细化交通管理不应“一刀切”
关于“禁电”,广东省代表辛瀑也持反对意见。
他认为电动车大大方便了普通市民的出行,尤其是城郊等公共交通不到位的地方。而且电动车对于快递业、餐饮业、电动车研发制造业等行业发展也起到促进作用,更解决了不少就业问题。而且电池驱动也比较环保,“不是一直在鼓励市民买电动汽车吗,买车还给折扣。电动自行车就是少了两个轮子,为什么就要呢?到底是真环保还是假环保呢?”辛瀑认为,在这一问题上的两种态度,令人难以信服。
至于为何要“禁电”,“我猜是不好管理,让人看着市容特别乱。”辛瀑表示,确实有不少骑电动车的人不守交通规则,但归根究底,出现混乱说明的管商还不够,在交通管理上还不够细化,所以索性“一刀切”。
“但管理不能是一刀切的懒政,而是长久的疏导、不断规范、共同提高这样无止境的长跑。”辛瀑认为,首先是要在交通管理、文明出行宣传等方面做工作,其次出台促进电动车行业有序发展的条例,才是符合市场经济的管理手段。
反对
声音
“有些骑电动车的是不太守交通规则,但问题出在人身上,为什么要禁售电动车呢?”
—电动车销售者张姐
“几乎每天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都在电动车上,不骑让我怎么送货啊?”
—快递员谢先生
“如果要电动车摩托车上,希望在立法前先解决我们送货的问题。”
—某批发布料档口店主
条例解读
电动车或遭全面,摩托车呢?
摩托车限行范围没变增禁售禁油禁停
新快报讯记者占文平报道广州拟“五禁”电动车摩托车报道在新快报见报后,昨日有读者咨询:摩托车是否全市都不让跑了?就此,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法制办获悉,广州摩托车行驶范围并无变化,仍按“穗府〔2011〕29号文”执行,但是《条例》对摩托车有了新的措施,除了29号文的行驶,还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禁售、禁油、禁停等。
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示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对摩托车也有“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但范围仅限于“本市摩托车行驶范围内”。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新快报记者,广州摩托车的限行范围并无变化,仍按照市于2011年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摩托车行驶的通告》(穗府〔2011〕29号)执行。该文确定的范围内(具体下附),才摩托车销售、行驶、加油和停放。
此外,有市民担心,现在公共交通还不够方便,如果电动车都禁了,给摩托车也设置诸多,今后出行恐更不方便。对此,《条例》第五条:市交通部门应当扩大和优化公交网络,推广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指导区推广社区便民交通工具,完善微循环公共交通系统。
哪里不能开摩托车?
1.全天24小时摩托车在下列区域范围内行驶:
(一)广州市区(含所指段):东至黄埔区、萝岗区与增城市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沙贝海至增槎口)、增槎(北环高速公口至西槎口)、西槎、石潭、黄石西、黄石东、白云大道(黄石东口至同泰口)、同泰、同宝、沙太(同宝口至中成口)、中成、中元、天源(中元以北)、广汕(天源口至开创大道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至广深高速公口)、广深高速公(开创大道以东)。
(二)广州大学城区域内摩托车行驶的具体措施按照《关于广州大学城部分车辆行驶的通告》(穗公〔2010〕71号)执行。
2.全天24小时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行驶。 延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