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都讯 因为爱好,苍南男子张某和林某把淘宝上买来的射钉枪改装成火药枪,结果法律。近日,苍南法院审结这起案件。张某犯非法制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林某犯非法制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张某1988年出生,林某1993年出生。2013年6月,张某从淘宝网花200元买了一把射钉枪和500多颗射钉弹。有了射钉枪后,张某觉得不大过瘾,2013年11月,张某又通过淘宝网找到一个卖家,通过QQ联系花800元买了一把有瞄准镜的,随枪还赠送100颗玻璃子弹。
2013年12月的一天,林某到张某家,看到了两把枪,两个人把玩一会后,决定改装一下射钉枪。当天23时左右,两人来到苍南县龙港镇一酒店的地下停车库,用那里的切割机将射钉枪枪膛切割出口子。一周后,林某又来到张某家,两人继续改装射钉枪,并当天晚上装上火药试验,把地板打出洞。然后,林某就向张某借走了这把“火药枪”及6颗子弹。
经鉴定,涉案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涉案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林某均已构成非法制造罪。张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另持有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可酌情从重处罚;但其有立功表现,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林某有吸毒,可酌情从重处罚;但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
通讯员 李查 延伸内容: |